第二百二十四章 所谓,屍堆城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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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超级兵,也威风了不到两秒,就在四五个人的长短木棍的围攻下,小腿手臂腹部背部全中招,当场就阵亡了。 长杆兵器或许有点用,李孟羲想着。 但登城之士,就算拿枪,也不能拿战阵用的长枪,应该拿短矛或短戈。 从攻城梯上到攻到城墙上这一两步的距离,是整个攻城战最焦灼的厮杀点。 盾是必须要带的,盾要防箭,防石头,而另一只手拿刀还是短矛,或许各有优劣。 然而最关键的显然不是在兵器上,而是在战术动作。 在数根长矛的夹击之下,士兵的勇武与否好像不那麽重要了,反正都撑不到两秒就要Si了,新兵两秒Si,JiNg兵登城,也是两秒。 看来攻城真的是用人命填,士兵成为了一个个数字,把自己当成投石机的石弹,一个接一个往城头上砸,直到屍T在城墙上摞成了墙,隔断了守城方增援,直到流的血太多,溅满了城砖,滑腻的鲜血让守城方走两步就要滑倒,如此,城池就被屍T生生填平了。 李孟羲自悟到了战争的残酷。 或许登城之士登城之後最高效和有用的动作,不是先用盾挡,也不是先拿刀砍。 而是稍用盾格挡敌军刺来的兵器之後,直接放弃防御,整个人悍不畏Si的往城头人堆里跳,往人堆里砸。 若当场被枪刺Si,那很好,守城方数个枪兵一时半会拔不出枪,等於暂时失去战斗力;若未被当场刺Si,还有一口气,还能挥的动刀,能砍出一刀就算值。 李孟羲在脑海中推演了一下攻城的画面,他长舒了一口气。 攻城之士,一是登城要连续,要够快;二是防御没多大意义,防不住的,应该全力攻击。